雇主聘前講習專區-全台講習上課地點
講習對象:
1.第一次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或家庭幫傭者之「本國雇主」。
2.可代雇主對家庭看護工行使管理監督地位之人參加:
(1)配偶。
(2)直系血親。
(3)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或一親等之姻親。
(4)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。
(5)雇主為被看護者時,受其委託處理聘僱管理事務之人。
講習方式:
1.臨櫃講習:參加講習者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參加講習。
2.網路講習:參加講習者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建置之聘前講習網站,參加講習。
講習注意事項:
參加臨櫃講習或團體講習者,應攜帶國民身分證、駕駛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等身分證明文件,以供核對。另代雇主參加講習者,除應出具本人身分證明文件外,另應出具符合規定之證明文件。
勞動部相關網址:https://fw.wda.gov.tw/employer/eplyr/news/28